第一条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入学须知》要求和新生入学通知书规定的到达日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因此,如果不能按期入学,必须不上学,休假时间不得超过两周。 未请假或者逾期的,除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外,放弃入学资格。
第一条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入学须知》要求和新生入学通知书规定的到达日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因此,如果不能按期入学,必须不上学,休假时间不得超过两周。 未请假或者逾期的,除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外,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条学校在新生报到时对其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注册学籍; 审核新生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有与本人实际情况不一致或者其他违招生考试规定情况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三条暂时不能在学校学习的新生,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 保留入学资格期间不具有学籍。 新生保留入学资格期满前向学校申请入学,经学校审查通过后办理入学手续。 审查不合格的,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且无不可抗力延误等正当理由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四条学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 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录取手续和手续等是否符合国家招生规定;
(二)取得的合格资格是否真实、符合相关规定;
(三)本人及身份证是否与录取通知书、考生文件等相符;
(四)身心健康状况是否符合报考专业或专业体检要求,能否保证在校正常学习、生活;
(五)艺术、体育等特殊类型录取学生专业水平是否符合录取要求。
艺术、体育等特殊类型录取学生的专业水平由招生就业单位组织复查,其他复查内容由所属学院组织复查。 复检发现学生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确定复检不合格,取消学籍; 情节严重的,学校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经复查,学生身心状况不适合在校学习,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休养的,可以按照第三条的规定保留入学资格。
第五条每学期入学后二周内,学生办理注册手续。 不能按期登记的,应当履行注销手续。 未按照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不符合其他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助学金或其他形式的资助,并办理有关手续进行登记。
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教育帮助,完善学生资助体系,避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放弃学业。
第二章考核与成绩记载
第六条学生参加学校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和各种教育教学环节(以下统称课程)的考核,考核成绩应当记入成绩单,记入学籍档案。
课程考核的有关规定,按学校考试工作管理相关文件执行。
有关课程成绩记载、体育成绩评定的规定,按学校本科学生成绩管理有关文件执行。
有关学生思想道德审查、鉴定的规定,按照学校学生管理有关文件执行。
第七条学生应当在学校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学期完成应修课程的选修分数。
预警留级制度:每学年结束成绩考核时,一年级不合格课程总学分累计达到10学分的,其他年级不合格课程总学分累计达到18学分的,进行预警。 一年级不合格课程总学分累计达到18学分的; 其他年级学生不合格课程总学分累计达到25学分的,学生可以申请留级,留级期限为一年; 不合格课程总学分累计达到35学分的,应当留级; 不合格课程总学分累计达到45学分或第三次降级标准的,予以退学处理。
留级学生在学年开始时办理留级手续。 原专业调整或中断招生的,学校可以安排留级学生到相近专业学习。
第八条学生可以申请补习双学位,具体按照学校本科生补习双学士学位管理相关文件执行。 学生可以申请选修其他专业课程,也可以根据校际协议在学校之间选修课程。 学生可以在学校认可的网络教育平台上进行开放式网络课程的学习。 学生在外部学校或网络平台选修的课程成绩(单位),经学校审查同意后批准。
第九条学生参加创新创业、社会实践等活动,发表论文、获得专利授权等与专业学习、学业要求相关的经历、成果,可以换算为学分计入学业成绩。 学校鼓励、支持、指导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创新创业活动,创新创业学院负责为学生建立创新创业档案并存入个人档案。 学校设立创新创业单位,按学校学生创新单位管理相关文件执行。
文章来源:《农业技术与装备》 网址: http://www.nyjsyzb.cn/zonghexinwen/2022/1209/1370.html
农业技术与装备投稿 | 农业技术与装备编辑部| 农业技术与装备版面费 | 农业技术与装备论文发表 | 农业技术与装备最新目录
Copyright © 2018 《农业技术与装备》杂志社 版权所有
投稿电话: 投稿邮箱: